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我局对石河子开发区众为测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丁级测绘资质和专业范围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国土测绘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国土测绘处
监督电话:0991-2896226
附件: 兵团自然资源局2021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测绘资质审批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