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根据当前新疆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司法部公告,原定于10月31日和11月28日举行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区(第八师石河子市考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
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区(第八师石河子市考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体举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 凡自愿放弃考试的考生可全额退还报名费。
四、 请考生密切关注司法部官网、“兵团普法”微信公众号、“法治石河子”微信公众号信息。
咨询电话:兵团司法局
0991-2358304
0991-2358367
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
0993-2912280
0993-2912273
0993-291227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