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1年12月18日至28日,国家统计局第9统计督察组对兵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并于2022年6月6日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兵团党委、兵团高度重视,成立兵团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国家统计局督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统计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方面18个具体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针对“传达学习不及时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兵团党委、兵团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示范,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系统安排部署兵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工作。各师市、有关部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以下简称《汇编》)等纳入学习计划,及时组织专题学习。第六师五家渠市、第十二师等师市党委及兵团党委宣传部、兵团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工信局等部门均将《汇编》内容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
(二)针对“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有效”问题整改情况。兵团统计系统深化统计体制机制改革,切实转变“政”的职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改革措施,承接14项统计行政职权,并下放至师市统计局。拟由兵团统计局牵头负责,搭建兵团人口实名化信息平台,由师市、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提供支持帮助。编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完善兵团部门能源统计体系,编制兵团《部门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试行),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9个部门(单位)已试填报数据;密切跟踪国家和自治区碳排放碳中和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出台进度。严格执行兵团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认真学习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统计局下发的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制定《兵团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办法》。兵团统计系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截止到9月末,兵团统计局已有20篇调研报告、统计分析得到兵团领导批示,兵团统计局信息报送采用情况排名兵团机关第一名;各师市有近50篇调研报告、统计分析得到师市领导批示。
(三)针对“贯彻落实《意见》措施未落细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形成《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常态化机制,兵团党校及各师市党校(行政学院)将《统计法》作为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主体班次实现相关内容全覆盖。自2022年年初以来,兵团党校邀请兵团统计局为科级班、厅局级班等4个班次共166人进行《统计法》相关专题培训,各师市党校(行政学院)组织12期专题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
(四)针对“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未深入了解人选是否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是否存在相互攀比和在统计数据上造假等问题,未严格实行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一票否决制’”问题整改情况。兵团党委组织部坚持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定等听取统计部门意见制度,建立组织部门与统计部门沟通机制,对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干部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今年以来,兵团党委组织部主动了解应用统计部门在一些师市执法检查的成果,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党委调整领导干部139人次,均已提前征求师市统计局党组意见。
(五)针对“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十二师党委未做到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其人选在提交师市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前征求上级统计局党组同意”问题整改情况。各师市组织部门严格落实统计部门负责人调整前征求上级统计部门意见机制。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十二师立行立改,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的管理。2022年,第十师、第十二师、第十三师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调动人选在提交本级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前已征求兵团统计局意见。
(六)针对“未严格落实兵团《实施意见》提出的举办统计法治建设培训班、修订兵团统计管理办法等措施,未按时限要求制定《关于对兵团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问题整改情况。自2018年以来,兵团统计局局领导每年赴兵团党校做一次有关统计法治方面的专题讲座。2022年下半年,兵团党委组织部与兵团统计局计划在兵团干部学院举办“提升统计法治建设能力培训班”,对师市、兵直有关部门分管统计的负责同志及师市统计局负责同志进行培训。兵团统计系统在兵团发展改革委的业务指导下,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照《兵团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对违法企业实施处罚,在各信用管理平台公示失信企业信息,依法依规做好统计领域失信认定、惩戒和信用修复工作。
(七)针对“推动解决兵团统计工作突出问题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各师市统计系统增加48名事业编制,同时已有6个师市采取购买社会服务和优化内部分工的方式充实统计队伍,2022年各师市统计局及团场新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8名。年初兵师两级统计局制定培训计划,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分散”、“理论+实操”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兵团统计局在兵团党委组织部举办的履职能力培训夜校开展4期业务知识培训。2022年,各师市统计局持续、分批次、多方式的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累计培训近8千人次。兵团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建立兵团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机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兵团党委巡视办在巡前人员抽调、巡中提请专业协助等方面强化沟通联系,并将统计造假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在已经启动开展的八届兵团党委第一轮巡视工作中,明确将人口、经济数据统计造假及为应付考核统计造假等问题纳入巡视监督重点。兵团审计局将统计数据真实性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查内容。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
(八)针对“防惩统计造假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各师市、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细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兵团统计局修订完成《兵团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九)针对“统计造假问题追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兵团纪委监委对国家统计局转交的第十师北屯市统计违法线索涉及的10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对个别领导因统计造假问题经再次深入核实后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十)针对“部分师市党委、师市对兵团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力”问题整改情况。在兵团统计系统通报统计督察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第一师阿拉尔市、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在师市范围内通报兵团统计督察反馈情况。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对涉及的8家工业企业、1家服务业企业和1家固定资产投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统计人员集体约谈1次,全面核查企业打捆报送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单独约谈。
(十一)针对“推动贯彻落实有关文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兵团纪委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有关统计造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精神的通知》,组织兵团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并提出明确要求。
三、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方面
(十二)针对“未及时修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管理办法》”问题整改情况。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管理办法》正在修订,按照同区同政策的原则,兵团将及时跟进修订进展情况,及时完善修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管理办法》。
(十三)针对“有关部门未经批准组织实施统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兵团统计局在兵师两级行政单位开展非法统计调查项目清查工作,认真梳理正在开展的调查项目,了解项目来源、调查目的、调查范围,确需开展但未经审批或备案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审批或备案要求的调查项目,停止执行。
(十四)针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仍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在全兵团范围组织开展违规文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3份并已全部纠正。
(十五)针对“企业‘升规纳统’受到干扰”问题整改情况。兵团发展改革委印发固定资产工作手册,组织召开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项目申报视频培训会。7月,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统计局等部门组成4个组对各师市招商引资情况进行专项核查,依据检查结果,取消2021年度2个师的招商引资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师市统计局核实2021年以来“升规纳统”企业入库资料的真实性,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退库处理。第十二师商务局、工信局对升规纳统的企业开展自查,统计局对新升规工业企业2家,新增入库的投资项目101个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四、统计数据质量方面
(十六)针对“对延伸督察的2个师市、4个团场(经济技术开发区)选取的84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有27家企业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问题”问题整改情况。兵团统计局成立执法检查组,对第六师五家渠市、第十二师有关团场和经济开发区的27家企业统计数据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企业立案查处。
(十七)针对“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涉嫌要求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个别统计调查对象编造统计数据”问题整改情况。兵团统计局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移送兵团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十八)针对“存在企业行业类别划分错误、统计指标会计理解不到位、未按要求设立统计台账等问题”问题整改情况。兵团统计局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退库审核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自查工作,重点核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行业类别等属性指标,对注(吊)销企业、长期停业歇业企业进行退库处理。截至目前,全兵团共抽查入库“四上”单位385家、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法人单位136个,退库“四上”单位182家。
下一步,兵团党委、兵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此次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兵团落地生根。深刻认识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意义,完善数据质量责任体系,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虚假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持续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助推兵团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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