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国办发〔2022〕5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新兵办发〔2021〕114号),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兵团中医药发展顶层设计加快完善,一是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先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发展规划纲要(2016—203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兵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等,2021年召开兵团中医药大会。二是中医药服务网络逐步形成。截至2021年底,兵团有中医医院6家(公立中医医院2家),兵师两级综合医院(除第七师医院)均设有中医临床科室,56.2%的团场医院设立中医馆,63.6%的团场医院设立中医门诊,中医诊所148家。公立医院中医床位数1605张,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549人,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0.16人,每千人口公立医院中医床位数0.46张。84%的团场医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三是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兵团有全国名中医4人,国家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1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4人、继承人8人,青年岐黄学者1人。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培训5000余人次。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治。
“十四五”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兵团各族职工群众健康需求不断增长,迫切需要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更好发挥其在健康兵团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同时也应看到,中医药医疗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中西医协同作用发挥不够、中医药人才短缺、服务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仍然是兵团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巨大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落实中医药发展重点任务为抓手,聚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促进兵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全面推进健康兵团建设,更好履行兵团职责使命、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各族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坚持遵循发展规律。坚持传承创新,发挥特色优势,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推动中医药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融合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不断推进中医药领域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体系,完善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提升中西医结合能力,促进优势互补,共同维护各族职工群众健康。统筹资源配置和布局,促进中医药协调发展,注重基层中医药发展,推动中医药与其他领域融合互促。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健康兵团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逐步显现。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以中医医院为主体,公立综合医院中医科室为骨干,团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医药产业发展得到新提高,健康产品供给更加丰富,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中医药文化传播和知识普及的覆盖面、影响力不断提升,各族职工群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到2025年,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2人,每千人口公立医院中医床位数达到0.85张。力争实现团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和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
1.做强中医医院。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建设,补齐资源配置不足的短板。推动兵团中医院独立建设,在北疆第五师双河市、第八师石河子市,南疆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建设师级中医医院,以区域发展带动完善和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动第七师奎屯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能力水平,依托第七师奎屯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
2.做优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强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兵师两级公立综合医院规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实施综合医院中医科能力建设工程,提升师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服务能力,实现师级医院中医药服务优质资源扩容。力争实现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全覆盖。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
3.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鼓励具备中医药服务基础的团场医院发展为中医特色医院。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加强中医馆建设,力争实现全部团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连队(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打造一批具备示范性的精品“中医馆”。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
(二)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
1.彰显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特色优势。
提升疾病预防能力。加强和规范公立中医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鼓励将治未病服务拓展至医院各临床科室、融入疾病诊疗全过程。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等中医适宜技术防治。支持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设立治未病科,提供治未病服务。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治未病技术培训。实施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落实中西医结合的基层糖尿病、高血压防治指南。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持续开展慢性病、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到2025年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
增强疾病治疗能力。加强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重大疑难疾病防治临床需求为导向,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肤科、妇科、针灸、推拿及脾胃病、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巩固扩大优势,带动特色发展。推广实施一批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逐步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慢性病的中医诊治水平。加强中药药事管理,落实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使用中药。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加强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强化特色康复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布局建设中医康复中心,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设置康复科,加强康复(医学)科建设,提供康复服务并普遍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团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康复诊室和康复治疗区。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实施推广中医康复方案。大力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连队、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
2.提升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中医药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将中医类医院纳入应急救治管理体系,中医药人员全面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专家队伍,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卫生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推动建立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等有效机制,促进中医药发挥更大作用。
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依托第七师奎屯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组建兵团中医疫病防治队,提升中医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改善中医药疫情防控救治基础条件,加强公立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病区(科)、发热门诊建设和急诊、重症、呼吸、检验等相关科室建设,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服务能力。
强化中医药应急救治支撑保障。加强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专业技术培训和中医药重症救治人才培养,储备应对重大疫情防控人才,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水平。完善中医药应急物资保供机制,提高公立中医类医院应对重大疫情防控的中药饮片、中成药等物资保供力度。
3.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
推动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在综合医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医院多学科会诊体系,实施“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公立综合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依托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在兵团中医重点专科承担医院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支持有条件的师市将有一定中医药服务基础的医院发展成为中西医结合特色医院,加强医院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设备配置。
提升相关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水平。引导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建设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普遍开展中医药服务,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加强相关领域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提升中医药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服务能力。
4.优化中医医疗服务模式。完善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和方式,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和集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依托兵团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中医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进“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五个一”服务行动,推动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中医医疗服务模式,让患者享有更加便捷、高效的中医药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中医药教育。支持石河子大学申报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增设附属中医医院。加强对临床类医学生中医学临床实践能力、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加强对中医药传统文化功底深厚、热爱中医的优秀学生的选拔培养。
2.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项目,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评选表彰10名左右兵团名中医,培育1—2名全国青年岐黄学者、3—5名兵团岐黄学者。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发挥好援疆中医药专家骨干优势,建立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医医师带徒制度,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做实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室,新建2—3个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按照“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要求,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每年开展不少于200人的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培养100名中医药骨干人才。适当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表彰奖励评优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倾斜,引导中医药人才向基层流动。
3.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增加临床医学类专业中医药课程学时,将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推进职业院校中医药、中医康复等专业设置。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综合医院对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其具备本科室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在医联(共)体内开展中西医协作,培育中西医结合多学科团队,培养多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
(四)推进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
1.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加强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的活态传承应用。依托兵团中医药学会,对分布在兵团基层、民间的中医药验方和传统疗法进行搜集、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中医药生产新技术、中医药新品种。依法依规支持中药制剂在兵团各级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转化。在兵团科技计划中加大对中医药研究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医药科技项目和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项目。支持中医药防治重大、难治、罕见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诊疗规律与临床研究。支持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地产中药的新药创制和二次开发研究。积极参与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推动兵团中医药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支持中医医院与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协同创新、资源共享,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五)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人工繁育。落实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实施中药材采收、产地加工、野生抚育及仿野生栽培。
2.加强中药材生产管理。支持大宗、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支持第二师铁门关市建设肉苁蓉特色种植基地,严格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管理,鼓励利用山地、林地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优化生产区域布局和产品结构,培育一批道地药材知名品牌,提升道地药材品质和供给能力。
3.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师市规划建设现代化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引导中药材产销对接,形成从中药材种植养殖到中药材初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鼓励中药材产业化、商品化、规模化发展,推进黄芪、甘草、红花、肉苁蓉、枸杞、罗布麻、伊贝母、马鹿茸等规模化和规范化种植、养殖。重点发展“定制药园”,充分借助对口援疆省市优质资源,助推中药材产业发展。加强兵地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和标准工作协同,鼓励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医药院校、生产企业参与中药材地方标准、中药(民族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标准研究和制修订,更好满足中医临床需求。支持中药材第三方质量检测平台建设。探索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多部门监管,实现中药重点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4.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中医药质量安全管理。按照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依法开展中药配方颗粒企业跨省使用品种备案,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整治规范中药饮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化解风险消除隐患。
(六)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
1.促进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与现代高新技术产品相结合,规范开展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咨询指导、健康干预、健康管理等服务。普及起居调养、药膳食疗、情志调节等知识,推广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及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传统运动。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支持中医医师依照规定提供服务。
2.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进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向团场连队、社区、家庭下沉,鼓励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逐步在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推广应用老年期常见疾病中医诊疗方案和技术,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治疗及护理。丰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和内容,提供个性化的中医药服务。
3.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和产品供给。支持中医药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师市结合辖区中医药资源特色,开发出体验性强、参与度广、体现兵团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和产品,吸引境内外消费者。鼓励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功能性化妆品及日化产品为重点,研发中医药健康产品。鼓励针对中医养生保健、诊疗与康复,研制便于操作、适于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
(七)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活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加强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师级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加强对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力度。加强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推动医疗机构开展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推动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
(八)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发挥中医药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积极推进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与中亚国家开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合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市场化方式,与有合作潜力和意愿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合作交流。加强跨境电商等企业和贸易数字化发展,促进中医药产品出口。鼓励发展“互联网+中医药贸易”,支持国际传统医药科技合作。
(九)深化中医药体制改革
1.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中医医疗机构、特色人才、临床疗效、科研成果等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绩效考核工作。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强化中医思维与临床能力考核,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主要评价内容。
2.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公立中医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激活发展动能。落实公立中医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完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推进中医病案质量控制中心和中药饮片临床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中医的良好风尚。
3.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使其合理体现中医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加大医保对中医药支持力度。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适时将符合行业规定、治疗方式规范的中医治疗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合理确定付费标准。探索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药治疗慢性病病种纳入按人头付费范围,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程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十)提高中医药法治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及其相关配套制度。落实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诚信经营、职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击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执业行为。强化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健全中医药监督长效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加强中医药监督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中医药监督能力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中医药跨部门协调机制,支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推动各师市将中医药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各师市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
(二)强化投入保障。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师市作为公立中医医院办医主体,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责任,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推进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三)健全实施机制。兵团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做好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等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综合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末期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促进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成效,加强正面宣传、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典型事迹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浓厚氛围,持续推动兵团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22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