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兵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兵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更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履行兵团职责使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从兵团实际出发,用好稳定红利,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顺应居民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依靠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行鼓励和引导居民消费的政策,从供需两端发力,积极培育重点领域消费细分市场,全面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1. 紧紧围绕总目标,发挥兵团特殊作用。始终把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为着眼点和着力点,坚持以总目标统领各项工作,用总目标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全面落实师团“一套班子全力以赴保稳定,一套班子集中精力抓发展”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用好持续稳定的红利,为激发消费潜力营造良好环境。
2. 坚持消费引领,倡导消费者优先。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努力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切实满足基本消费,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培育中高端消费市场和新兴消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增强消费者主体意识,尊重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 坚持市场主导,实现生产者平等。围绕居民吃穿用住行和服务消费升级方向,突破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营造有利于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提供消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环境,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培育更加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激发企业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
4. 坚持审慎监管,推动新消费成长。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包容审慎有效监管。加强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在消费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互联网与更多传统消费相互渗透融合,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消费共同治理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5. 坚持绿色发展,培育健康理性消费文化。提高全兵团绿色消费意识,鼓励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现代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力戒奢侈浪费型消费和不合理消费,推进可持续消费。大力推广绿色消费产品,推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绿色消费良好社会氛围。
(三)发展目标。
消费生产循环更加顺畅。以消费升级引领供给创新、以供给提升创造消费新增长点的循环动力持续增强,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居民消费率稳步提升。消费结构明显优化,居民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服务消费占比稳步提高,兵团居民恩格尔系数控制在0.3以下。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维权机制不断健全,重要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消费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显着提高。
二、 促进实物消费不断提档升级
(一)吃穿用消费。积极推进传统餐饮与现代生产经营方式相结合,引导餐饮产业向大众化、安全化、便捷化、多样化方向健康发展,提升美食示范街(连队)、特色餐饮宣传推广、餐饮品牌建设。积极推动作为全国首批农产品公益性批发市场的九鼎市场,在南疆师市建设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逐步形成覆盖全疆的农产品交易网络。鼓励建设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优化流通设施空间布局,促进社区生活服务集聚式发展。推进电子商务企业与社区商业网点融合,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服务。支持阿拉尔领先商业街积极申报国家级高品位步行街,鼓励各师市建设各具特色的购物、餐饮、娱乐服务街区。鼓励大型实体零售场所引进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等服务业态。加强引导、强化监督,确保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放心的吃穿用消费品。(兵团商务局(旅游局)、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排序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居住消费。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研究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为租赁市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积极培育住房租赁机构,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团场(镇)存量住房没有购买和安置需求的,要按照盘活存量的要求,将住房用于租赁经营。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按照国家的财税相关政策,在各师市范围内,对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降低住房成本,激活存量住房租赁市场。(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汽车消费。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促进汽车流通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汽车流通行业管理,支持有条件师市推进汽车市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加快推动兵团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引导试点企业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试点资质,开展试点业务。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促进报废汽车回收再利用。鼓励汽车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加快淘汰“黄标车”,促进汽车更新换代。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鼓励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等领域的应用。完善城乡道路运输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加速淘汰老旧和高能耗、高排放车型车辆。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公共交通充电设施建设,落实相关的鼓励支持政策,支持城市交通枢纽、公交首末站、新能源出租车等充电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兵团商务局(旅游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信息消费。发展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分级分类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移动互联网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建立多种信息服务载体的综合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较强实力的数字创新企业。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融合应用,扩大网络化、智能化、个性化的多层次的信息消费,加快构建安全、便捷、丰富的信息消费体系,到2020年信息产业产值达73亿元。推动4G网络城乡覆盖,推动信息进村入户,打造广覆盖、高速率、多业务融合的新一代通信网络。协调新疆电信运营企业加大提速降费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和居民信息消费成本。推动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成长,优化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消费生态。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积极协调知名电商网络平台,支持南疆师市优势农副产品企业开设网上专营店、网上展销活动,助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力争2020年兵团电子商务产业年交易额超过100亿元。(兵团党委网信办、工信委、商务局(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绿色消费。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商品采购和销售,鼓励大型综合体商场增设绿色产品专区,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继续推进绿色商场示范工作,依照商务部出台的行业标准和实施细则,扎实推进兵团辖区内绿色商场的优化升级。鼓励各师市构建大众化绿色餐饮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绿色餐饮街区。加大绿色餐饮宣传力度,引导绿色消费行为,营造“绿色生活、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兵团商务局(旅游局)、环境保护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 促进服务消费不断发展壮大
(六)旅游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围绕自治区旅游兴疆战略,依托“壮美边疆·神奇兵团”的形象定位,重点建设“一心一圈两带多点”(乌鲁木齐旅游集散中心、环塔里木文化旅游圈、天山北坡生态文化旅游带、沿边边境跨境旅游带、兵团特色旅游城镇组成的多点开花旅游中心地体系),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主导,专项旅游为特色的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全力推进兵地旅游联动、援疆省市旅游联动、西北五省旅游协作区旅游联动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旅游联动,以满足旅游者多样化、特色化的旅游消费需求,打造“中国屯垦旅游”主体品牌,建设国内一流的线路型旅游目的地。制定出台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相关规范,推动中国屯垦旅游自驾旅游服务体系的建设,构建一流的汽车旅游目的地。制定乡村旅游规划,大力发展绿洲农业旅游产品,发挥乡村旅游在兵团美丽乡村建设、产业扶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推动带有旅游功能规模化农场、现代畜牧养殖基地等中国屯垦休闲农场的建设,将兵团建设成为全国着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加快融入全疆“2+1+N”冬季旅游发展格局,突出北屯市、五家渠市、石河子市等冰雪旅游,挖掘资源潜力,培育冬季旅游产业链,南疆师团以民俗文化风情旅游产品为重点,策划推出精品旅游线路,穿点成线、以线带面,带动南疆旅游发展,积极参与全疆举办的各项冬季旅游活动,有效增加市场供给。力争2020年旅游人数达到4000万人以上。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支持红色旅游线路、旅游景区旅客集散中心、汽车露营地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传统运输企业拓展旅游运输服务,鼓励开通旅游专线、旅游直通车等定制化旅游线路,支持援疆省市开通旅游专列,支持运力闲置的客运班车向旅游包车转型。落实企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享受年休假人员比例达到单位职工总数的90%以上。(兵团商务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文化领域。紧紧围绕兵团“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和先进文化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大力推动兵团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兵团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水平。加快实施环塔里木文化传承共建共享工程和边境文化长廊建设工程;统筹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和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完善“送文化下基层”活动机制,发挥好各级各类文艺团体、文化大院、农家书屋的作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惠民活动。指导专业文艺团体大力创作既符合主旋律又具有兵团特色的文艺作品。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路径及方式。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努力构建“一基五园两区”的兵团文化产业区域布局。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歌舞娱乐、上网服务等文化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要素市场体系,促进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要素的合理流动,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增强文化市场内生动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消除行业壁垒,鼓励多种经营和业态融合。围绕“文化+”,推动文化产业与制造、建筑、旅游、农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借助援疆省市文化产业优势,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资能力,推动特色文化产品“走出去”。以军垦博物馆、八师石河子市图书馆为文化创意产品试点单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与合理利用。(兵团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旅游局)、文体新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体育领域。推动体育与旅游、健康、养老等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潜在需求大的体育消费新业态。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源,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学生和公众有序开放,运用商业运营模式,推动体育场馆多层次开放利用。合理配置居住小区健身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设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汽车摩托车拉力赛、公路自行车赛、露营大会、沙漠越野等赛事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承办冰雪、篮球、足球、拳击以及航空、赛马、马拉松、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积极创办职业体育俱乐部,参加全国职业联赛。推动体育协会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大力支持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削减相关审批事项,加强赛事审批取消后的服务管理。(兵团文体新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健康领域。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兵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优化兵团卫生资源配置,科学配置、规范使用和管理大型医用设备,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基本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建立方便快捷的就医流程,营造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加快推进智慧医疗服务产业,发展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支撑能力,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融合共享。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及干预,推动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促进健康服务消费结构升级。(兵团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养老领域。编制实施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降低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的门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各类养老机构实施同等扶持优惠政策,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确保各师市至少有1所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团场(镇)有1所养老院。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着力推进“新建社区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落地。推动医养结合,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指南,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指导师市进一步扩大面向居家社区、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资源,结合实际制定鼓励护理型床位建设的政策措施,确保护理型床位占辖区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兵团民政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家政领域。引导各师市成立家政服务网络中心,鼓励各师市建立信息平台微信客户端,逐步实现家政网络中心与周边家政服务平台的对接。强化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定期举办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等家政服务项目参加的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兵团商务局(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教育培训领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和捐资助园,确保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探索兵、师、团出资建设、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机构及个人管理运营“公建民营”办园模式。鼓励师市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全面实施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定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师市在确保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职业学校股份制改革试点,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鼓励高等职业学校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专业课程、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
(十三)深入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逐步由食品农产品领域向消费品等其他领域拓展。(兵团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十四)加强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实施。指导消费产品和服务企业在国家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和测量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兵团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十五)打造有影响力的兵团品牌。大力夯实品牌基础建设,增强兵团各级部门各企业的品牌意识,进一步夯实品牌建设基础,增加自主品牌和知名品牌数量,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以品牌建设成果有效促进兵团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选择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推动制定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创建一批有世界影响力的兵团品牌。(兵团市场监管局、工信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加强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以国家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为契机,充分运用石河子市试点经验和全国可复制的经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加快发展现代流通方式,适时将符合条件的兵团大宗食用农产品纳入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内。扩大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加强联合监督执法。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逐步完善重要商品追溯体系的管理体制。(兵团商务局(旅游局)、农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 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十七)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聚焦重点消费品和旅游、家政、养老、健康等服务消费,进一步归集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领域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档案数据库。落实企业的信息共享共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基本信息数据收集力度,实现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追溯信息互联互通,方便消费者集中查询。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兵团商务局(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信用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要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推动落实相关企业重大信息公告和违法违规记录公示制度,同时推送至“信用中国(兵团)”门户网站。(兵团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国家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及管理办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推进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合理配置和调度监管资源。(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消费者维权机制改革。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加强金融消费维权和电商消费维权。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广告宣传。强化零售商、服务提供商、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侵犯消费者隐私权行为的打击惩戒力度。(兵团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六、 优化促进居民消费的配套保障
(二十一)完善有利于促进居民消费的财税支持措施。配合财政部开展消费税立法调研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加大新个人所得税法宣传力度,发挥兵税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做好普法宣传及政策讲解工作。(兵团财政局牵头负责)
(二十二)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不断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设计和构建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兵团改革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和服务方式,指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保持居民合理杠杆水平的前提下,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重点消费领域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消费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兵团金融办牵头负责)
(二十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坚持企业工资分配的市场化方向,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以业绩为导向,发挥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的作用,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分配。制定印发《兵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完善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 加强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
(二十四)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按照国家统计局服务消费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分类,严格执行重点领域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制度,有效反映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广播电视等服务消费发展水平,形成涵盖商品消费、服务消费的消费领域统计指标体系,更加全面反映居民消费发展情况。(兵团统计局、文体新广局、商务局(旅游局)、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强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制定《兵团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实施方案》,编制兵团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明确数据生产、管理、利用的权利和责任,界定数据存储和归属关系,支持互联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探索建立信息资源登记、汇聚、转让、服务等制度。加强公共信息资源知识产权研究,逐步建立健全产权保护和使用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兵、师、团三级联动的智能化监测平台,加大对重要的农产品、日用生活品和生产资料的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情况的市场监测力度,扩大对干鲜果品、棉花、农资以及粮、油、肉、菜信息监测覆盖面,形成集“数据采集、储存加工、预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信息服务体系。(兵团党委网信办、工信委、商务局(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认真做好消费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对重大消费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引导。加强和改进新闻媒体关于消费文化的宣传报道,通过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倡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现代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提高绿色消费意识,营造绿色消费良好社会氛围。(兵团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师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逐项抓好改革任务和政策落实。兵团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将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工作作为经济运行调控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本实施方案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本实施方案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责任部门要负起配合责任,立足各自职能,积极协调牵头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19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