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在14个师市和兵团34个部门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共分为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同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门户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年报,www.bjemay.com)公布。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289092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兵团职责使命,紧扣兵团党委、兵团中心工作及群众企业关心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务公开作为服务兵团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兵团和谐稳定、推进兵团依法行政、提高各级机关工作效能效率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按照兵团深化改革、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推动兵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强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兵团领导高度重视,为充分发挥好兵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人员,由兵团党委常委、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召开2019年兵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贯彻肖捷国务委员在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总结交流兵团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统一思想,一体化部署下一阶段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二是推进兵团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在当前深化改革、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的关键时期,推进全面政务公开、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政”的职能转变,形成“政”的意识,提升“政”的能力。按照党中央有关部署安排,2018年自治区政府授予兵团2190项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兵团开启了全面履行“政”的职能新篇章。为确保兵团承接授权工作稳步推进,多次组织开展“回头看”。2019年,举办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第二期培训班,共有83人参加,进一步促进兵团各级干部养成“政”的思维和规范“政”的行为;召开了兵团党委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推进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兵团本级33个行政部门用25天时间集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监管事项梳理工作,梳理出需自治区进一步授权事项,兵团积极与自治区对接,加快推进进一步授权工作。
(二)坚持需求导向,着力深化主动公开
一是围绕“三大攻坚战”强化信息公开。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有效推进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分类处置,压实出险机构及关联股东主体责任。在兵团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审批事项实施依据、运行流程等信息,进一步规范金融监管流程。抓好跨省非法集资案件善后处置、舆情引导及社会面管控等工作,保证重要时间节点兵团辖区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聚焦4个深度贫困团场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编制《兵团扶贫开发工作简报》24期,举办各类脱贫宣讲活动2500余场次,制作各类宣传标语1800余幅,周期性播放宣传材料2500余小时。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183人次,“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893人次。强化典型引领示范,兵团2人获全国脱贫攻坚奖。刊发、转载各类新闻稿件1000余篇(条)。公开公示财政扶贫资金50754万元。兵团深度贫困团场被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适用范围,按照“民为主、连引导、团服务、师实施、兵团统筹”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工作机制,拆危拆旧19109户,建设居住区27个,新建平房9583套,1800余户住房安全未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住上安全住房,对25000户困难职工家庭(农户)发放燃气补助,共计补助1000万元。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履行生态卫士职责,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打好蓝天保卫战。联合开展5轮次“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强化监督指导帮扶行动。打好碧水保卫战。完成兵团13个师市135个团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清理整治9个师市地表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兵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兵团6条河流11个监测断面、11座湖库30个监测点位及9个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兵团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兵团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优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强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跨省转移审批,兵团危废处置能力达到83.78万吨。率先在全国开展废弃农膜污染综合治理考核工作,对83个团场399个连队进行考核,目前已基本消除三级重度污染和四级严重污染团场。发布全国首个省级《兵团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储备库》。积极向国家推荐兵团项目,14个师市共64个项目入选中央项目库,实现兵团生态环保系统申报中央项目库的历史性飞跃。全力做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访举报处理。2019年,共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访举报1053件,处理率100%,回复率100%,结案率100%。
二是围绕高质量发展强化信息公开。2019年,组织起草《兵团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2)年》,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新疆亚欧节能环保博览会;与自治区联合举办第八届新疆品牌节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推动兵团工业高质量发展。由工信部和兵团共同举办“2019产业合作专题活动—走进新疆(阿拉尔)”,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发布支持南疆工业发展的重大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类资本在南疆投资兴办工业企业。通过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各种日报及时公开中小企业发展成效和最新动态,汇集、宣传国家、兵团制定的涉及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权威解读,将可读可用的政策信息及时推动给企业,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持。积极宣传国家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狠抓棉花全过程质量管理,推进棉花产业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及时出台公布《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促进和规范农工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全面培训1000余名合作社管理员,落实奖补政策支持引导合作社向规范体制发展。
三是围绕“放管服”改革强化信息公开。2019年9月30日,兵团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上线运行,实现与国家平台对接,786项事项实现网办业务办理,群众和企业办事更加方便。2019年,兵团本级和13个师市(不含十一师)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行政权力事项80余万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出台并公开《兵团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方案》《兵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兵团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实施方案》,在市场规则、准入标准、优惠政策等方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开放,大幅压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时间,有针对性地补齐兵团营商环境短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切实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功夫跑审批。坚决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强化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同时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做好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政策举措等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改革审批方式,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至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压缩至1个工作日。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作用,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39665条,推送行政处罚信息5502条,公示涉企信息45167条,实现信息共享,进而成为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权威平台。启动兵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整合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流程,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证件核发、领取、使用和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减少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是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强化信息公开。依托政务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兵团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及时公布高职扩招信息,录取10519人,完成教育部下达计划的139.25%。进一步丰富兵地教育融合发展的内涵和形式,兵地224所学校建立“手拉手”结对帮扶关系,兵团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就近接收8.73万名地方群众子女入学入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新增中高职专业点39个,与联想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进产教融合。2019年招聘特岗教师1937人,完成计划的101.95%。及时公开医疗保障相关制度,并进行相关政策解读。印发并公布《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街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兵团落实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兵直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鉴定流程的通知》等多部政策性文件,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政策,通过门户网站向职工群众宣传,同时精简证件材料,规范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间,29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进入兵团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网上办事大厅”。梳理民生惠民政策,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0%,同比增长6.2%;扎实做好人事人才的培养工作,组织7万余人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新增专业技术人才7000余人。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2.86万人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17%,新增高技能人才6639人、技师和高级技师353人。
(三)坚持依法依规,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
针对新修订的《条例》,认真学习研究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探索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依申请公开内部工作流程,同时,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畅通申请渠道,积极推行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2019年,全兵团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42件(含上年结转件),已全部办结,其中:依申请后予以公开的930件,不予公开的6件,无法提供或不予处理的5件,以其他方式处理的1件。
(四)坚持规范引领,持续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反复核校。严格规范各师市各部门政务网站内容发布工作,抓好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对网站内容发布明确规范和要求,加强对各级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程序,明确信息来源,加强审核把关,促进各级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的规范化,确保网站内容及时准确安全。
(五)坚持创新驱动,努力打造多元化公开平台
一是抓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兵团政务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加大师市部门网站向师市门户网站归并的力度,团场政务网站已全部关停下线,原有内容整合迁移至师市政务门户网站,统一管理、统一维护。按照国家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兵团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兵团政务网站为总门户,具有独立的服务界面和访问入口,两者用户访问互通,对外提供一体化服务。兵团、师市统一部署的基础设施平台“数字兵团云”已通过等保三级测评,具备完善的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域名解析安全防护,支持全域IPv6协议。兵团政务网站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是兵团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果。在兵团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按照“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的要求,积极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和政务事项。2019年,一体化平台门户和APP的访问量达215565次,自然人注册量达73887人次,法人注册量达474人次,累计接件量共473件。兵团33个行政部门2432个事项已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线上100%事项覆盖、评价结果依托兵团政务服务网、“兵政通APP”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进行实时公开。
三是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根据国办要求,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增强运维保障力量。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质量,努力提升政府在互联网移动端的办事服务能力。
(六)坚持夯实基础,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力度
一是严格落实新《条例》中要求的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组织对全兵团14个师市、32个兵团机关部门进行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二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对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三是多措并举强化全兵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理论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357 | 795 | 166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20 | 0 | 13650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66 | 0 | 7549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719 | 0 | 1553707 |
行政强制 | 102 | 0 | 676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亿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3244 | 49. 8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67 | 28 | 46 | 941 | |||||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59 | 25 | 46 | 93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1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2 | |||||||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3 | |||||||
三、 本 年度办 理结果 | (四)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2 | ||||||
2. 重复申请 | |||||||||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868 | 28 | 46 | 942 | |||||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9 | 20 | 41 | 10 | 100 | 8 | 0 | 1 | 1 | 10 | 3 | 0 | 0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兵团政务公开工作在兵团党委、兵团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进一步推动了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和“放管服”改革。但同时,兵团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政务公开的理念有待提升,尤其是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借助互联网新技术,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利用新媒体公开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形式单一、政策解读方式单一、内容不全面、信息便民性不强。三是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政务公开的业务培训还不到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兵团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和弱项,进一步采取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一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做好全兵团的政务公开工作顶层设计,强化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二是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推进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政策解读方式,对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重点民生等领域继续扩大公开范围。三是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积极向国办、自治区、内地先进省市学习典型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同时,加大对各师市、兵团各相关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四是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成效考核,列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倒逼各师市、兵团各相关部门补齐短板,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