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兵团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并宏观指导。
(二)负责兵团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待遇落实、服务管理、精神文化活动、阵地建设情况、引导发挥作用、正能量活动、教育培训等工作的宏观指导或组织。
(三)负责兵团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政策措施的研究、拟订、指导、督查;组织或指导离退休干部就近参观、健康疗养、走访慰问、住院探视、情况通报、丧事处理和离休干部易地安置等工作;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执行落实离退休干部方针政策和制度规定情况。
(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兵团党委提出改进和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五)指导检查中央和兵团党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协调指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活动和党员思想教育工作;表彰兵团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六)做好兵团离退休干部政策业务、对内对外新闻宣传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指导各级老干部工作机构业务建设;承担指导兵团本级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兵团离退休干部信息化、库(网络)建设。
(七)负责指导兵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局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兵团机关各离退休干部群众团体的活动。
(十)承办兵团党委、兵团和兵团党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二)组织建设指导处;(三)调研宣传信息处;(四)离退休干部处。
联系方式:
调研宣传信息处,办公电话0991—2890544,传真0991—289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