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兵团忠实履行“三大功能”,充分发挥“四大作用”,人口集聚工作深入推进,人口总量持续增加,人口分布趋于合理,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撑。
一、人口总量持续增加
2016年末,兵团人口达到283.41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18.55万人,增长7.0%,年均增长1.7%,增速与自治区保持同步。期间,2016年末比2015年末增加6.85万人, 增长2.5%,占十八大以来兵团人口增加总量的36.9%,比2012-2015年人口年均增速高1.0个百分点,高于自治区同期0.9个百分点。2016年,兵团人口占自治区人口11.8%,占比与2012年基本持平。
人口自然增长呈现出积极变化。2016年,兵团出生人口1.96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死亡人口1.32万人,死亡率为4.7‰;自然增长率为2.3‰。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比2012年分别提高1.33个千分点、下降0.92个千分点和提高2.25个千分点。
二、人口分布趋于合理
从南北疆师团看,2016年末,南疆师人口81.09万人,占兵团总人口28.6%,比2012年提高0.5个百分点;比2012年末增加6.62万人,增长8.9%,年均增长2.2%。北疆师总人口202.32万人,占兵团总人口71.4%,比2012年下降0.5个百分点。比2012年末增加11.93万人,增长6.3%,年均增长1.5%。2016年末,南疆团场总人口60.8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5.07万人,增长9.1%,年均增长2.2%;占全部团场人口的32.9%,比2012年末提高1.7个百分点。北疆团场总人口124.16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1.44万人,增长1.2%,年均增长0.3%;占全部团场人口67.1%,比2012年末下降1.7个百分点。由此可见,4年来,南疆师团人口增长快于北疆师团,南疆师团人口占兵团总人口比重逐步提高,“北强南弱”格局有所改善。
从团场看,2016年末,团场总人口184.96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6.51万人,增长3.6%,年均增长0.9%。期间,2016年增加6万人,占四年来人口增加总量的92.2%。团场人口占兵团总人口的比重由2012年末67.4%,下降到2015年64.7%,2016年回升至65.3%。2016年末,居住在团部的人口153.08万人,比2012年末增加56.89万人,增长59.1%,年均增长12.3%;占团场总人口82.8%,比2012年末提高28.9个百分点,年均提高7.2个百分点。由此可见,4年来,团场人口年均增速比兵团低0.8个百分点,但团部人口年均增长比兵团高10.6个百分点,团场小城镇聚集人口作用不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