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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年03月20日    信息来源: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编辑: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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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兵团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是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对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领导。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研究拟定兵团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

        3.统筹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

        (二)机构设置: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处(产业发展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文化处(文物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体育处、广播电视处、旅游处等。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6个,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即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2.直属事业单位6个:差额事业单位(公益二类)5个,即兵团歌舞剧团、兵团杂技团、兵团猛进秦剧团、兵团豫剧团、兵团旅游教育培训中心;自收自支单位1个,即兵团文化中心。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942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65.16万元,事业收入616.05万元(其中:财政专户收入108.38万元),经营收入1700.00万元,其他收入44.0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942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8.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5287.25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622.25万元);项目支出1156.26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9425.21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143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309.11万元,主要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285.59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23.52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553.26万元,主要为本部门业务专项、访惠聚工作经费、援疆干部工作经费、“民族团结一家亲”经费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43.6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会议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6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维费42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9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增加10万元,因公用经费压减,公务接待费减少了1.08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66.19万元。其中货物类213.67万元,服务类545.87万元,工程类6.66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5998232.15万元,本级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5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3月16日


        附件下载: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预算公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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