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法治日报》刊发《暖心服务让寒冬不再冷》文章
1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春节已近,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漫天飞雪,气温骤降。
10时30分,《法治日报》记者冒雪驱车赶到六师五家渠市102团司法所,近距离感受所长胡艳忙碌而充实的一天。
十余年来,胡艳扎根102团司法所,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为民服务的真心,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曾先后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兵团“三八”红旗手、“兵团好人”“中国好人”等称号。
记者刚走进司法所院内,就见胡艳夹着厚厚一沓普法宣传资料,急匆匆地往外走:“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到了团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我得赶紧去调解。”
记者随她一同前往。
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离司法所不远,几分钟后,胡艳已经一路小跑着进入调解室。
受雇于一家商砼公司的5名工人和该公司的两名负责人已经在此等候。
胡艳给在场人员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册。
“调解之前先学法!来,大家人手一册!都认真看看。”将带来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册给在场的每个人发了一份后,胡艳指了指调解室墙上的“依法调解 构建和谐”8个大字严肃地说:“法治社会,依法办事,咱们一起商量一下,争取今天就把这工资的事儿给解决了。”
“胡所长,您瞧瞧,这是员工工资结算单,我们的施工任务去年11月份就完成了。公司给我们支付了一小部分工资后就再没消息了,我们催了多次也没个准信。马上就过春节了,大家还等着领了工资给家里置办年货呢。”该公司员工老高从口袋里摸出关键证据,递到胡艳手上。其他4名工人也纷纷将工资结算单摆在了桌面上。
胡艳扭头向在场的该公司张经理问道:“对于工人们出示的证据,你认不认可?”
仔细看过票据后,张经理答道:“5张结算单上都有我的签字,我认!”
在对票据进行统计核算后,胡艳再次询问张经理:“尚欠5名工人共计124399元工资,何时付清?你得给大家一个交代啊!”
1月11日上午,胡艳(右三)在102团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
“公司承包的施工项目建设方没有按合同支付给我公司工程款,导致我公司资金链断裂,没法支付工人的剩余工资,我们也着急啊!”张经理颇为无奈。
“事关农民工家庭基本民生保障,我们一起想办法尽快解决才行。这样,你把建设方公司负责人的电话给我,我现在就帮你催款。”
很快,电话拨通,胡艳向第三方公司负责人据理说法,一番沟通交流后,对方终于答应1月18日前支付商砼公司50万元工程款。
“太好啦!这笔款到账后,我立马就把大家的工资结清。”张经理竖起了大拇指:“胡所长不但帮工人们讨薪,还连带着帮我们公司‘讨薪’,佩服!点赞!”
“那好,1月18日前,由商砼公司全部结清欠工人们的工资!大家是否同意?”胡艳趁热打铁提出了调解方案。
老高等5名工人均点头,表示同意。
“口说无凭,立据为证。来,大家都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
1月17日下午,胡艳发来微信:“商砼公司的5名员工已全部拿到了拖欠的工资,我很欣慰。”
顺利调解了讨薪纠纷后,胡艳又赶回司法所,和司法所的协理员一起抓紧时间联系落实近期开展的102团群众法治大培训的课程设置及培训地点、培训教师等具体事宜。
中午,在食堂匆匆吃完午饭,胡艳回到办公室,顾不上休息,就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修改法治培训课件。下午,她还要到辖区企业进行员工法治培训,顺便开展“法治体检”。
当天16时整,胡艳准时出现在辖区一家企业员工培训中心的讲台上。
一个多小时的法治培训结束后,在该公司会议室里,胡艳又和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代表进行座谈,“把脉问诊”存在的风险点,并提出了法律意见。
结束了“法治体检”,大家互相告别。
屋外,雪花飞舞,冷风扑面,胡艳步履匆匆,笃实坚定。
记者手记
记者手记胡艳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坚持用心追逐法治之光,诠释了矛盾纠纷“调解员”、普法教育“宣传员”的司法为民情怀。众多如她一样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与使命,践行着司法行政人的初心和对百姓的庄严承诺,忙碌的身影,是他们对法治精神和心中信仰的最好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