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琴是八石河子师市人民调解中心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她精干利索的模样让人印象深刻,赵琴在社区工作期间曾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退休后,她被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启了她再次发光发热的新征程。
担任专职调解员伊始,赵琴被派到八师一四三团,初来乍到的她,在面对弱势无助的讨薪讨债者和强势蛮横的老赖时,时常感到无助无力,但她没有退却,而是以一名人民调解员的担当承担了所有。从一开始调解成功率只有40%,到后来调解成功率达到100%,这里面凝聚着赵琴无数的心血。
2019年12月,3名农民工代表向赵琴求助,他们承接了一四三团某工厂修建围墙和厂区道路铺设工程,双方未签订合同,在工程施工完毕后,工厂拒付20名农民工劳动报酬182300元,这是赵琴从事调解工作后遇到的涉及人数最多、纠纷标的额最大的案件。赵琴一方面联系到工厂负责人,向他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讲明了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及时安抚农民工的情绪,安排好他们的吃住。经过赵琴3天的“奋战”,工厂负责人将18万余元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这起差点酿成群体性事件的纠纷顺利解决。
2020年6月初,吉林省某公司在一四三团雇佣40名工人为玉米地进行“抽天花”的工作,赛某等4名少数民族工人因为从来没有做过“抽天花”的农活,导致结果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某公司支付了其他36人的工资,而拒付赛某等4人的工资共计12000元,无奈之下,赛某等人到一四三团司法所求助。赵琴接手以后,耐心地和赛某算清了他们的工作量和工作天数,又联系到公司法人对纠纷进行了理性分析,赵琴认为,因为少数民族工人国语水平有限,公司也没有对其进行“抽天花”业务培训是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少数民族工人与其他人付出的劳动相同,应当同工同酬。在赵琴依法依理的调解下,某公司最终足额发放了4名少数民族工人的工资,并给赵琴送来一副写着“人民调解清为水 民族团结一家亲”的锦旗,感谢她为化解纠纷所做的努力。
不久后,赵琴被派驻到八师石河子市道路交通纠纷调委会担任专职调解员。在一四三团的调解工作刚刚打开局面,赵琴心中多有不舍,但群众需要就是硬道理,她毅然挑起了这副重担。2020年9月至今,她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34起, 纠纷协议金额1650万元。今年2月,师市司法局在规范现有个人品牌调解室的基础上,创建命名了2个新的个人品牌调解室,其中就有“赵琴调解室”,这是赋予一名专职调解员的最高荣誉。
赵琴凭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执着,以高度的热忱和责任心,用耐心体贴、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平息了一起起矛盾,化解了一个个纠纷,践行了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为已任的工作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有效筑起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都记住了你美丽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