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评选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民电〔2022〕29号)要求,兵团民政局开展了“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拟推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民政局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 范远丽、田晓娥2名同志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9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兵团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如实反映。反映情况请实事求是,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
兵团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联系电话:0991—2896515,传真:0991—2896317,邮箱:906775387@qq.com。
附件:“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兵团民政局
2022年9月21日
附件
“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一、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1个)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民政局
二、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2人)
范远丽(女)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三十六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
田晓娥(女)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民政局综合科(政策法规科)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