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5号)精神,兵团监狱管理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了自下而上的评选推荐工作,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推荐名单进行了初审,拟表彰兵团监狱系统先进集体5个,先进工作者6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至5月6日。
一、拟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第一师塔门监狱
第一师科克库勒监狱第一监区
第二师乌鲁克监狱第二监区
第三师图木舒克监狱第五监区
第八师新安监狱第二监区
二、拟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高卫东 第三师盖米里克监狱第一监区监区长、一级警长
余增智 第三师金墩监狱政治处副主任、一级警长
杨敬用 第六师芳草湖监狱第八监区监区长、二级警长
胡 城 第一师沙河监狱教育改造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长
张 良 第二师库尔勒监狱第四监区监区长、四级高级警长
李玉涛 第八师石河子监狱第二监区监区长、一级警长
三、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兵团监狱管理局监察处、政治部组织处反映。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兵团监狱管理局监察处联系方式:0991-8814258
兵团监狱管理局政治部组织处联系方式:0991-8100057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体育馆路74号(兵团监狱管理局政治部组织处)
邮编:830002
附件: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简要事迹
兵团监狱系统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附件
一、拟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简要事迹
(一)第一师塔门监狱
塔门监狱位于塔河南岸,始建于1983年,2014年10月搬迁至阿拉尔市区。近年来,塔门监狱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化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奋进力量,用自我革命精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警察队伍建设,不断夯实监狱安全根基,创新完善“墙内开花墙外香”教育改造模式,坚决扛稳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监狱安全处于高质量运行态势。因工作突出,监狱连续6年绩效考核一等;连续4年被阿拉尔市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17年被自治区党委授予反恐维稳“三仗一战”先进集体;2019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监狱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集体嘉奖”、被兵团党委授予“兵团先进基层党组织”;2021年被兵团总工会授予“兵团维稳戍边劳动奖状”。
(二)第一师科克库勒监狱第一监区
近年来,科克库勒监狱第一监区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党建引领,赓续兵团红色血脉,弘扬“老兵”精神,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监区连续17年实现监管安全。五年来,监区构建司法为民服务群众机制,成立“老兵”服务队,先后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36场次,开展结对认亲民族联谊活动22次。监区走访工作组行程1万余公里,走访128个乡镇的2000余户群众,解决群众困难诉求71件次,开展法律政策宣讲42场次,受教育群众达6000余人次,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被兵团党委授予“兵团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第二师乌鲁克监狱第二监区
乌鲁克监狱第二监区是一个砥砺前行的“老”监区,更是一个以“党心常青 铭心践行”为创建理念的“新”监区。自2005年成立以来,始终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监狱中心工作,带领全体党员民警继承和发扬兵团精神、胡杨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全体党员民警主动请战,连续奋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守好关口防线,全力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得到了上级党组织和监狱广大民警的高度认可。监区连续13年实现“四无”目标;先后荣获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集体嘉奖”;被兵团党委授予“兵团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兵团监狱管理局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获第二师铁门关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
(四)第三师图木舒克监狱第五监区
第五监区在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政治引领,通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红石榴”党支部品牌,促进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通过暖警惠民举措,着力锻造过硬队伍,铸就忠诚警魂,增强了队伍归宿感和集体荣誉感,营造了“快乐工作幸福生活”良好氛围。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监区始终坚守安全底线,将工作融入国家总体安全体系,带领全体民警迎难而上,形成干实事、求实效的良好风气,确保了场所绝对安全。多年来,先后荣立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二等功,荣获兵团“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荣誉。
(五)第八师新安监狱第二监区
新安监狱第二监区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监狱工作方针,大力推进平安、文明、法治、智慧“四位一体”现代化监区建设。截至2022年,监区已实现连续21年监管安全,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荣获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集体嘉奖”;荣获兵团级“现代化文明监区”等荣誉。第二监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的“五个过硬”和“四化”建设要求,创建和打响“清风阵地 忠诚卫士”支部品牌,在疫情防控、监管安全、教育改造各环节,支部班子成员、党员民警坚守在前、干事创业在前,形成坚强堡垒。党史学习教育中,第二监区用心用情用力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法路径,组建“守护蓝+志愿红”服务小分队,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40余次,赢得了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拟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简要事迹
(一)高卫东 第三师盖米里克监狱第一监区监区长、一级警长
高卫东,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该同志始终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不断通过学习来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强化责任担当。及时研究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广运用“枫桥经验”,认真倾听,深入了解警情、狱情,积极探索教育改造新方法,及时清除影响监管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中,他充分发挥监区“主心骨”作用,坚持用“党建+疫情防控”工作模式,党员引领,先进当先,让党旗在抗疫战场高高飘扬。他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为人谦和,待人热情,十年如一日,用满腔热血融入到自己热爱的监狱工作中,在教育改造和维护社会稳定中体现自身人生价值。从警27年来先后被兵团党委评为“兵团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获司法部“个人嘉奖”;荣记监狱“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二)余增智 第三师金墩监狱政治处副主任、一级警长
余增智,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1998年12月参加工作,陕西洋县人。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守在岗位一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学习原文、带头宣讲、带头贯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守住底线,不越红线,面对疫情防控、安全稳定、民警队伍教育整顿和监狱综合治理等急难险重任务,永远把工作放在第一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他从不抱怨、从不退缩、从不因个人的事情向组织提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在平凡的岗位上恪尽职守、担当作为,以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无私奉献的人格魅力,为党的监狱事业默默无闻的奉献青春。2014年被司法部评为“2011—2013年度全国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至2017年被兵团监狱管理局评为“对外宣传先进个人”;2021年被兵团监狱管理局评为“兵团监狱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杨敬用 第六师芳草湖监狱第八监区监区长、二级警长
杨敬用,男,汉族,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该同志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所在党支部被兵团监狱管理局党委命名为“标准化党支部”“一支部一品牌示范党支部”。2021年被兵团党委评为“兵团优秀党务工作者”。疫情防控以来,累计解决民警家庭困难30余件次,解决服刑人员法律纠纷、家庭矛盾等问题120余件次。2022年荣获兵团首届“人民最满意的公务员”称号。长期坚守岗位,近两年平均在岗290余天,用实际行动践初心使命,争做抗疫先锋。2021年荣立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个人三等功”。
(四)胡 城 第一师沙河监狱教育改造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长
胡城,男,汉族,198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胡城是教育改造的行家里手,他创作了监舍保健操,积极参加监狱“四队一团”的建设,通过个案分析、心理干预、谈心谈话、亲情引导等方法,强化教育方法,政治攻坚对象转化率达80%。2020年疫情来袭,第一时间向武汉疫区捐款2500元,紧接着又追捐1000元,当接到兵团监狱系统警察援助内地监狱的消息时,他第一个填写请战书。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获“优秀公务员”,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20被兵团监狱管理局评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2021年被兵团监狱管理局评为“去极端化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兵团监狱管理局“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荣获兵团政法系统“教育转化标兵”,2022年被兵团党委授予兵团“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五)张 良 第二师库尔勒监狱第四监区监区长、四级高级警长
张良,男,满族,中共党员,1981年10月出生,2002年6月参加工作,2009年7月入党。从警以来,张良同志始终怀揣着一份质朴初心,在监狱事业这片热土上,挥洒青春和汗水,以实际行动践行从警初心、诉说铮铮誓言、书写使命担当。张良同志的默默奉献充分展现了兵团监狱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他是几千名兵团监狱警察的“缩影”。2013、2016年两次被第二师监狱管理局授予“三等功”;2014年至2019年,连续6年被第二师监狱管理局评为“优秀公务员”;2015年被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授予“一等功”;2020年被兵团监狱管理局授予“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六)李玉涛 第八师石河子监狱第二监区监区长、一级警长
李玉涛,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山东滕州人,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警20余年以来,李玉涛同志始终把“扎实工作、多做实事、少说空话”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他的带领下,2021年其所在党支部被兵团监狱管理局命名为“标准化示范党支部”,成为了监狱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先进典型。凭着对党的无私忠诚、对监狱事业的执着热爱,李玉涛同志成为一名在教育改造一线兢兢业业的法治工作者,在平凡的岗位上,他真正用初心使命践行了一名党员民警的忠诚担当。由于工作业绩突出,他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2021年荣获“兵团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