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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面向内地省区市机构编制系统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19年10月08日 信息来源:综合处 编辑:韩奔驰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兵团党委编办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兵团党委编办)面向内地省区市机构编制系统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1.兵团党委编办行政机构编制处副处长1名;

        2.兵团党委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兵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处(局)长1 名。

        二、选调范围

        内地省区市机构编制系统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人选资格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20好干部标准;

        4.综合素质优良,具备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政策理论知识、综合业务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熟悉机构编制工作及相关业务;

        5.现任副处级职务(含三级、四级调研员)或担任正科级职务(含一级、二级主任科员)3年以上;

        6.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6周岁以下(19836月1日后出生);

        7.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心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具有《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兵团党委编办)网站下载《兵团党委编办2019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并盖章后,同时附以下相关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兵团党委编办综合处(邮箱:2642130295 @qq.com,传真:0991-2896206,电话:2890206),发送后请来电话确认。

        相关材料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④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⑤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⑥相关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获得证书和工作成绩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3.201910月25日前,由兵团党委编办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最终面谈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

        4.进入面谈环节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到面谈地点进行复审。

        (二)面谈和体检。

        1.面谈主要了解个人基本情况、来兵团工作的意向及对机构编制工作了解熟悉情况等,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官5-7人,面谈地点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谈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2.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以1:2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面谈人员交纳),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者,不列入考察人选。

        (三)考察。

        1.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2.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3.考察环节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调动。

        根据面谈、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的初步人选,按程序报批后,在兵团党委编办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监督

        1.兵团纪委驻兵团党委组织部纪检组对兵团党委编办面向内地选调工作人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2.参加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3.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4.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兵团党委编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兵团党委编办综合处:0991-2890206,2890208, 2896206(传真)

        咨询时间:北京时间10:00-14:00 15:30-19:30(除休息日)

        附件:《兵团党委编办2019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附件  :           兵团党委编办2019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