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党委编办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处
负责办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机要、档案、保密、财务、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行政机构编制处
拟订兵团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兵团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兵团机关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跟踪了解和评估“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负责行政编制、政法编制总额管理及分配与调整工作;办理日常行政机构编制调整事宜。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审改处、政策法规处)
研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效果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兵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兵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负责兵团机关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组织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事业机构编制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对外称兵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拟订兵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兵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编制总额管理和日常机构编制调整审核工作;负责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兵团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
拟订兵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监督检查兵团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兵团党委、兵团、兵团编委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情况;负责“12310”举报、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和投诉受理工作;负责协调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监督和巡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工作。组织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